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如何打时间差实现理财收益最大化?

2013年06月27日 13:41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多家银行都推出了高收益理财产品,但不少在售理财产品的申购期均持续到6月30日之后,即使具备高企的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也被大打折扣。“购买这类产品如何巧打时间差,实现收益最大化呢?”本报读者齐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咨询。

  理财师王欣然指出,理财产品的时间段可分为募集期、成立日、到期日、兑付日。通常情况下,理财产品的资金占用天数不只计息的那几天,加上募集期和到账日,不少产品资金实际占用天数会达半个月之久,而“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利率一般按活期存款利息或不计息,那么实际收益率会被拉低不少。因此,为实现收益最大化,投资者在购买这类产品前应先计算好该产品的时间成本。

  首先,市民在购买这类高收益产品时应在募集期结束日的前一两天购买,这样就大大缩短了资金被银行占用的时间,而之前的这段时间投资者可将资金购买银行开放型理财产品,在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降低了该产品的时间成本,从而提高了实际收益水平。其次,市民在选购这类产品时应选择到期日和兑付日之间间隔较短的产品,到期日和兑付日通常不是同一天,理财产品计息结束是在到期日,投资者真正收回资金是在兑付日,到期日和兑付日之间间隔越长,投资者获得的真实收益就越小。第三,在产品即将到期之前,投资者最好选择“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内,资金利率按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银行,这样也会减少产品的实际收益率。

  记者 李婷婷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