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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全面摸底地方性债务 应对违约风险需防微杜渐

2013年07月30日 12:00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2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消息虽然简短,但却触及了敏感的地方债问题,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虽然审计署没有披露更详尽的内容,但此时展开审计,可见政府对地方债的风险已高度重视。

  政府性债务统计将全面展开

  相比以往地方债审计,此次审计最大的不同是这次审计内容将有可能包括乡镇一级的政府负债。记者发现,当前,我国地方债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借债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负有主要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债务。由于地方债的总体规模和坏账率及其影响一直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因此被认为是金融领域乃至经济领域里最大的一个不确定因素。而原有的地方债统计只包含了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负债,此次审计内容有可能将乡镇一级的政府负债纳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审计署第一次对地方债务进行审计。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间,审计署曾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达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

  从债务举措主体来看,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债的债务分别占45.67%、25.37%,仍然是主要的地方债举债主体。从债务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分别占78.07%和12.06%,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全口径排查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可能将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以地区为主体的债务规模;二是以平台公司为主体的债务规模。

  地方偿债压力不小

  审计署最近的报告显示,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债务风险凸显。

  一方面,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统计显示,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达100%,最高达到188.95%。要是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由于偿债能力不足,一些省会城市本级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地方债务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近年来,这部分地方债务余额增长较快,但土地出让收入却出现增幅下降,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变大。还有些地区,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也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同时,一些地方通过信托、融资租赁、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这些融资方式隐蔽性强、不易监管、而且筹资成本高,隐含新的风险隐患。审计署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融资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偿债能力不强、债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地方债规模究竟有多少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数据仅仅是36个地方政府本级的债务情况。那么,全国的地方债规模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数据,这也被业界解读为此次审计署全面展开统计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近的一份数据来自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6月29日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透露,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9.59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14%。他还指出,这些地方政府债务基本属于生产性负债,不是消费性负债,大都有对应的资产保障,总体风险是可控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不是风险考量的唯一关键指标,识别真实债务数额以及投资项目的可持续性和还债能力十分关键。从目前看,资金需求与债务投向相匹配;财政与债务规模相匹配,财政税收能够支撑债务;信贷规模与融资环境匹配,债务规模总量仍在安全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没有风险,由于地方政府融资能力与债务偿还相互关联,后期若出现资金链断裂,则有可能引发局部性金融风险,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制度性改革是关键

  地方债风险引人担忧,那么,如何才能彻底化解地方债危机?进行制度性的改革,已成为业界的共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要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问题,不能靠堵,只能靠疏导。所以,要逐步放开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权力,只有债务更加透明,风险才更容易防范。现在已经有6省市进行了自行发债试点,但规模还小,未来需要进一步扩容。

  在牛犁看来,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拓展地方融资渠道方面,未来还需进行更加细致和有力的改革;在操作上,也要坚持方式创新。我国城镇化进程正在加快,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非常重要。其中,市政债的方式在实现地方政府自主权扩大方面具备独有的特点,而且还能强化地方政府必须自己还债的意愿,可以借鉴。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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