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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高发 东城检方一个月受理38起

2013年08月05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公司白领女职员刷卡透支消费2万元,认为银行无法找到她而拒绝归还,但两年后被东城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至法院。今天记者获悉,今年6月至7月,东城检察院已受理此类信用卡诈骗案件38起,呈现出高发的态势,很多持卡人因为不懂法,都抱有“占便宜”、“免费使用”的心态进行恶意透支。

  20来岁的李某是某公司的白领职员,过得虽不富裕,但也有车有房。2011年7月,银行到李某的公司搞活动推销信用卡,李某便申请了一张。1个月后,李某顺利拿到了最高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想到自己没花钱就可以随意支配这2万元,李某很是激动,拿到卡的当天就到商场买了几千元的物品。随后,李某又在饭店、美容院等地进行刷卡消费。

  不久,李某就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催其还款。李某开始还还一点,可久而久之李某发现,银行也只有打电话进行催讨,便决定占银行一点便宜,将卡里的2万元全部透支后便不再往卡里存钱,银行打来的电话也拒绝接听。2013年6月,李某上班时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

  检察官介绍,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她是在被抓获后才知道自己涉嫌刑事犯罪,尽管一再表示后悔但也无济于事,需要等待法院的审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超过1万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并根据透支数额的多少,由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下的刑罚。王蔷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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