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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2013年08月05日 1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8月5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5日发文指出,该部门下一步将深化改革,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发改委在文中指出,民间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民间投资发展呈现出总量比重稳步提高、投资结构逐步优化的特点。

  发改委透露,从总量来看,2010年至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5.9%、60.3%、61.4%,增速为32.5%、34.3%、24.8%,分别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7个、10.5个、4.2个百分点,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改委介绍说,2013年上半年,中国民间投资完成1155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63.7%。从结构来看,民间投资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增速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非金属矿采选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民间投资占比分别达到94.5%、89.6%、87.1%。

  发改委指出,该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法治环境。

  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把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创新对民间投资的管理服务,真正确立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激发民间投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及时完善细化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督促地方、部门推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大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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