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协助太保虚构业务被罚3万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中国保监会9日消息,河北馆陶县鑫天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2012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涉县营销服务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提供便利,河北监管局责令改正,决定对其罚款3万元。
河北监管局日前表示,2013年3月至4月对馆陶县鑫天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2012年,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涉县营销服务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提供便利。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有关业务及财务档案复印件、相关说明和文件、相关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河北监管局认为,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鉴于涉案金额较小,危害后果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鑫天地汽车销售公司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河北监管局还表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