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纠纷不用打官司 央行在川试点
德阳、绵阳两市将试点通过第三方独立人士组成委员会调解评议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消费纠纷
昨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开展了“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这也是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的“金融知识普及月”主题活动之一。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央行正准备在四川的德阳和绵阳两市试点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即通过第三方独立人士来评议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消费纠纷,避免诉讼的麻烦,相关机构有望本月底完成注册。
金融消费纠纷日益增多
随着金融机构增加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维权成为消费者很关心的话题。昨日在活动现场,人民银行相关人员向在场学生发放和讲解了关于反假币、反洗钱、个人征信、银行理财产品等方面的知识。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2011年以来,该行积极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责,截至今年6月30日,成都分行辖区21个中心支行、85个县支行均已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在四川已设立70个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各级人民银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930件,办结930件,消费者满意率为100%。
评议协会有望本月底完成注册
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最常见的办法就是诉讼,但这势必会耗费诉讼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昨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称,该行正在积极探索构建非诉讼解决机制。据介绍,通过向总行申请,人民银行正准备在四川的德阳和绵阳两市试点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其操作模式是,在人民银行的倡导下,由各家金融机构作为会员单位组建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协会,同时聘请第三方独立人士组成评议委员会,“第三方独立人士与金融消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关系,主要包括律师、高校老师等”,由他们对每一起纠纷进行调解和评议。
该负责人称,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协会与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最大的不同是,“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协会对金融机构是有约束性的。”据介绍,一旦评议委员会对纠纷作出评议结果,金融机构必须无条件服从,而消费者则可以选择性服从。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上述两个城市的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协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之中,本月底有望完成注册。成都商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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