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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再提100元

2013年09月24日 16:3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24日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山东省三档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总体增幅达15%。

  据山东省人社厅介绍,综合分析今年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点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山东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的7月1日起执行。其中,济南市的几个区以及青岛、淄博、东营,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830元。

  领取780元标准的失业保险金地区包括烟台、潍坊、威海、枣庄、日照、莱芜、临沂等几个市区。此外,济宁、泰安、聊城、滨州、菏泽等地,调整后失业保险金为730元。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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