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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信用报告不保证信息真实性因共享衔接不到位

2013年11月06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信用报告不保证信息真实性因共享衔接不到位
    11月6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视频访谈间。 中新网 张龙云摄

  中新网11月6日电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表示,个人信用网上查询试点有江苏、四川和重庆扩围至北京、山东和湖南等9个省市。今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视频访谈间时表示,个人信用报告里央行正信息中心提示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报告的而是用,可能原因是信息共享环节的衔接不到位。

  有网友提出,发现自己的信息有6、7年没有更新,另外征信中心在个人报告里也表示,除查询记录以外,其他信息均由相关机构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真实性和准确。

  “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章政分析,在人民银行的查询系统,在进入之前有一份协议,那个协议大概有将近8个方面,有20几个条款,第二部分就是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中心他的权益,里边第二条就谈到了这个问题,关于信用报告对它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有5个方面,可能不保证负责。

  章政认为,这个条款可能使得报告本身在应用过程中会受到一些影响。“严格来说这份报告既然是信用报告,我们对它的完整性,准确性,至少对它的正确性要提供保证的,所以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条提示信息呢?”章政说,关键还是在于信息共享的过程中,比如税务部门的信息,或者一些行业的信息是不是都是真实的呢?这就需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者他的征信平台不断地反复对信息进行查证,这样一来就会耽误了信息的共享,或者影响了信息的公开。

  章政建议,随着整个征信系统的完善和工作的推进,信息提供方提供了信息,就要保证这条信息一直是真实的。“如果每个口都保证真实了,当然都真实了。这个反映了我们在信息共享中还有一些工作的环节,在衔接上可能还没有完全到位。”(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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