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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居民也可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13年11月14日 13:45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四川省出台规定,取消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昨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这则名为《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四川省户籍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解释说,城乡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居家灵活就业。这一规定不再限制农村居民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养老待遇。

  参加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和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也将从2014年1月1日起较大幅度下调。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减少断保,同时鼓励在缴够15年后延长缴费期限,多缴费。余文龙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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