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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非公募基金会降注册资金

2013年11月18日 07:5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称,当初自己可以避税,但“在社会转型期间,总需要一些人做出牺牲。”庞冰供图

  “捐款还要征税啊!”听到湖南原省委书记王茂林的一席发言,11月14日,应邀出席非公募基金会论坛的联合国前副秘书长沙祖康感到十分惊讶。

  在论坛的开幕致辞上,作为该基金会的名誉理事长,近八十岁的王茂林为华民慈善基金会前段时间的遭遇打抱不平,“基金会‘被’交税不说,还为迟交支付了近2000万元的滞纳金。”

  因不堪税负,华民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透露,基金会已将2亿元注册资金降低为5000万元。

  交税又交滞纳金

  基金会出资人补缴了3600万的税金,但没料到的是,由于这笔税款拖了一年,还需交2000万滞纳金。

  2007年,湖南人卢德之与几位出资人打算拿出北京公司的钱,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注册资金为2个亿,这也是内地原始出资额最大的非公募基金会。

  这笔钱是北京公司从深圳子公司获得的分红。为注册基金会需缴纳税款,这是他们没想到的。

  为此,卢德之找到主管部门民政部请求帮助,后者专门为此事做了协调。

  卢德之还征得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以为这笔税款可以免掉,但“领导的态度不能作为法律政策依据”,税务人员并不认可。

  就这样沟通了两年多,为顾全大局,卢德之还是决定交了,“总不能违反税法吧。”

  当时,深圳和北京两地企业所得税率不同,深圳税率为15%,而北京税率为33%。

  由于深圳税率比北京要低,最终基金会的出资人按深圳2008年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规定的18%税率补缴了3600万元的税金。但没料到的是,由于这笔税款拖了一年,还需交2000万元滞纳金。

  这让基金会的几个出资人很生气,“交什么滞纳金啊”,“不能理解”、“接受不了”。此时临近十八大,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王茂林跟卢德之说,我们是共产党员,不要在舆论上造这么大的势,给党中央找麻烦,于是交了那部分税才算完事。

  基金会受税之困

  一些基金会放弃免税资格,但仍按照企业税率来操作,将捐赠支出作为基金会的成本项来抵扣,这样获益还要好一些。

  华民慈善基金会的遭遇并非个案,背后是中国本土非公募基金会普遍遇到的税收困境。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给中国基金会的快速增长打开了闸口,但税收问题并未厘清和统一。

  按《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不能面向公众筹款,所以获得捐赠企业或个人享受到的税前扣除资格,以及基金会自身享受的免税资格,来保证基金会财务稳定,更显得尤为必要。

  不过,由于税前扣除涉及的捐赠额度较大,因此非公募基金会获得税前扣除的资格要比免税资格要难,它需要财政和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三方共同审核确认。

  北师大公益研究院研究部主任章高荣介绍,非公募基金会获得免税资格后,所有的捐赠收入都不用缴纳所得税,其他税收跟企业一样。但除所得税外,基金会在营业税、增值税、进口环节税等都可以享受到减免。

  此外,由于非公募基金会不能向公众筹款,所以基金会必须考虑债券、股票等投资方式来获得收益以免财产缩水。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用来保值增值的投资收益却面临着被“税”上一把,与企业一样缴纳企业所得税。相较其他税收,征收投资收益税更遭到基金会业内的强烈反弹。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会除规定的捐赠、政府补助、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等五类收入外,其他收入仍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早在该通知下发前,基金会就遭遇到此难题。2007年,南都基金会经理事会同意,将基金会半年来获得的1600万投资收益(净利润1000万)变现,并在年度报表上体现出来,想“以身试法”投资收益不应交所得税,以推动税制改革。但最终没能成功,仍“被迫”交了33%的企业所得税款330万元人民币。

  此后,南都基金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次沟通,“折腾了六七年,也没有变化。”在11月14日的论坛上,徐永光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支出不低于8%(不包括10%的行政管理费用),但现在的经济形势下,让基金会的资产增速达到8%以上并不容易。

  “基金会在投资收益上的税收优惠还不如一些重点扶持企业享受的税收高”。章高荣说,一些基金会甚至因此放弃免税资格,仍按照企业税率来操作,将捐赠支出作为基金会的成本项来抵扣,这样获益比有免税资格时还要好一些。

  “以身试法”旨在推动进步

  卢德之把自己的遭遇作为一个案例供大家讨论,希望以此完善基金会的相关税收政策。

  虽没赶上当时众多基金会的致函行动,但卢德之也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结果便成了“因慈善而交滞纳金的第一人”。

  他不时调侃自己,甚至把自己遭遇到的事情作为一个个案供大家讨论,希望以此完善基金会的相关税收政策。

  南都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和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均表示,目前的税收政策有掣肘,就是不让基金会做大。

  为此,徐永光多次称,还不如“注册一个200万最低规模限制的非公募基金会来做事呢”。

  而零点集团董事长袁岳则认为,站在官方的角度来看,这税是要交的,理由是目前一些非公募基金会成立后并没有做具体的事,有避税之嫌。

  与袁岳观点类似的还有基金会中心网的负责人程刚。程刚以获得免税资格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中心网为例,“基金会获得免税资格,并非那么困难,需要掌握一些技巧。”他也指出,这几年,中国本土的基金会也没有因税收政策滞后而发展缓慢。

  “很多大学基金会没有交税,也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卢德之和徐永光比较胆小,就交出去了。”程刚半开玩笑说道。

  对此,卢德之强调说,自己愿意作为一个案例来供学者和媒体进行研究,从而影响政府决策。

  他透露,自己其实也可以找到避税的途径,但“自己愿意按照现在的规定来做,哪怕做得头破血流。在社会转型期间,总需要一些人做出牺牲。”

  不过,就基金会目前遇到的这些税收难题,当天应邀出席的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则因“身份不便”以及“采访需经部里同意”等原因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不要把税收仅当做一个技术问题来研究”,《中国发展简报》总干事陈一梅表示,还需提升公众和官员对税收问题反映的慈善意识。

  变更注册资金“更划算”

  如不投资增值,注册资金的规模会越来越小,影响到基金会的年检结果。如投资有收益,又将面临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据中国社会组织网资料显示,10月8日,主管部门批复华民慈善基金会已将原来的2亿元注册原始资金降至5000万元。

  对于注册资金的变更,秘书长郭军奇解释,“这跟税收没关系,是理事会的决定,这样操作更灵活,与未变更前没太多区别。”

  “注册资金的规模是一个机构在资金管理、收益获取及项目支持上的表现,但只有在投资时会产生效益。”万通基金会秘书长李劲认为,华民基金会减少注册资金后,运营成本会降低,收益会上升,转移出去的部分注册资金如拿来投资也会带来更大收益。

  此前,万通基金会因在汶川地震中项目支出“花超了”,到年底时发现注册资金不足400万元,于是将400万元的原始注册资金降至200万元,以应对年检时注册资金不足的情况。

  李劲说,与华民基金会不同,万通的资金变更主要是“机构管理”需要,但他认为注册资金的变更对华民基金会“很划算”。

  章高荣帮华民基金会算了一笔账。在变更注册资金前,每年的公益项目支出在8%,即1600万元。如不投资增值,注册资金的规模只会越来越小,还会影响到每年基金会的年检结果。此外,如投资有收益,又将面临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而变更为5000万元注册资金后,基金会每年8%的支出则降为400万元。剩下的1.5亿元可用做投资,获得的收益足以弥补当年的开支,还可作为捐赠收入为公司获得税前扣除。

  卢德之称,变更注册资金后,基金会每年仍会支出约5000万元。再不成的话,他打算在香港设立基金会,把钱捐给香港基金会,再转赠至华民慈善基金会。

  “从香港拨给国内的基金会不用交税,但在设立过程中如果资金来自内地,反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章高荣表示。

  “已经退到这一步,再也不能退了。”不过,卢德之仍期望能在内地坚守下去,在香港注册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京华时报记者 王辉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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