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版意外险明年实施 保费或涨

2013年11月29日 15:5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猝死意外到底赔不赔?这一直是保险理赔中的灰色地带。中保协近日公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其中在目前公示的《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将猝死列为除外责任。这意味着猝死在意外中被明确为除外责任。

  猝死近缘疾病非意外

  《新版意外险征求意见》在“责任免除”一栏除外责任精简为7项,具体包括:“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猝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从事潜水等高风险运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

  猝死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就是突发意外死亡,此前意外险产品对于“猝死”多数是不予以赔付的,只有个别保险公司明确写在条款里。此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意外伤害”和“猝死”的定义。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猝死”,则被表述为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表明,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保险是看近因原则理赔,比如死亡如果是疾病引起的,那么意外险不赔,而猝死的多数原因是心脑血管疾病。”一位寿险代理人告诉记者,若被保险人购买的是单纯的意外险,则不能得到赔偿,但一些重大疾病险是可以对猝死理赔的。

  面部钢镚大小瘢痕也能赔

  明年实施的伤残鉴定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伤残条目,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

  其中,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八大门类。

  中保协有关人士解释,新意外险的赔偿从原来的7级伤残扩大到了10级伤残,也就是说,若投保人意外摔断了胸部的两根肋骨、或者两个以上的脚指头,或者脸部有硬币大小瘢痕,都可以得到赔付。而在以前,以面部瘢痕为例,要达到24平方厘米才够得上赔付标准。

  此外,正在公示的“一年期意外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将此前行业惯例中十几项免除责任精减为7项,如“牙齿整形”、“美容手术”、“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导致”、“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等出现意外事故均不再纳入责任免除范围。

  影响:意外险保费或上涨

  理赔范围的扩大将使得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大大增加,新标准实施后,意外险产品的再保险保费是否会上调?

  有部分险企表示,新产品很可能仅仅扩大了保障范围,但保费未必会上调。以约定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险为例,公司最多赔付金额就是10万元,不会因为责任范围广了就需要赔付更多,即使全额赔偿也在公司的承受范围内。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扩大了伤残范围无疑会推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今后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再免费赠送意外险了,而其他公司在将意外险作为“赠品”送出时或许也要考虑考虑成本。目前还有对新版意外险赔付的估算,保险公司或因为风险加大而在设计产品中增加保费。

  本报记者 傅洋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