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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意愿结汇"

2013年12月03日 15:3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昨日(12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完成的针对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区内的企业,在贸易项下的跨境收付兑换大幅度放开的同时,直接投资项下的政策也有所松动。《意见》表示,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同时,在保证交易真实性和数据采集完整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

  境内外直接投资将成现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央行本次发文支持自贸区的30条细则以“意见”形式明确。根据《意见》,央行公布的具体措施,包括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

  具体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进一步扩大试验区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使区内企业和个人更加灵活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汇兑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改革进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现在和银行沟通下来,我们会在融资成本上有优惠政策,利率方面会比自贸区没成立前低一些,财务成本的下降,也促进我们在自贸区内谋划另一家能直接承接外贸交易的子公司。而在过去,因为结算、汇兑方面的不便,我们都不想轻易去承接此类业务。”已扎根外高桥自贸区内多年、专业从事通用厂房出租、通用厂房出售的上海中色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陈天宇如是告诉记者。

  昨日,上海泛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经理王自立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内大宗商品中心建设及现代金融创新业务是上海自贸区的重要发展领域,因此,在离岸结算、货币自由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跨境结算、多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等方面,能够真正让泛亚金融这样以创新业务为基因的公司寻得较大的探索空间。”

  王自立表示,“我觉得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机会。以前有色金属行业因为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行业格局比较分散,因此,出口没有很有效的组织,很多珍贵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使用。随着自贸区政策的愈发明朗,为产业寻求国际定价权、话语权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为促进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意见》提出,试验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

  另外,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市场需求,探索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

  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在跨境收付兑换方面为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意见》提出,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完善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另外,在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方面,《意见》表示,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外汇资金使用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扩大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范围,进一步简化外币资金池管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此外,《意见》还表示,应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加强事后监管。在保证交易真实性和数据采集完整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

  对此,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认为,“虽然感觉30条比较宽泛,但其实想象空间很大。《意见》的出台整体而言对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都是利好消息。一旦《意见》中的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将对跨境交易、进一步吸收利用外资,尤其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郑志认为,长远来看,甚至会对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要注意利率市场化、放开外汇管理的节奏和方式,防范利率剧烈波动、热钱涌入、恶意套现等风险。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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