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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存款保险制度成就金融垄断

2013年12月04日 07:1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有差别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一旦推出,存款利率市场化也要马上实现。否则,有差别的存款保险费率只能使小银行的路越走越窄,使大银行无须努力提高自身经营能力而越走越强。

  尽管监管层一直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日前有消息称,央行就存款保险制度草案召集各商业银行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对于是否应该采取统一的保险费率,各行仍存较大争议,目前尚无最终定论。换句话说,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条件仍未成熟。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权益而成立的一种保险制度。主要是当金融业发生挤兑或破产等危机时,对于存款户提供一定额度的存款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各地有着非常成熟的经验。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中,欧美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金融界研究存款保险制度近二十年了,上述这些道理已经在金融业界达成共识,问题是存款保险费率是否统一。

  照理,这个问题也不是问题。央行行长周小川之前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明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有限赔付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机制”。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中的保险费率自然应该是有差别费率,各商业银行自然也应该在此基础上统一认识。

  然而存款保险费率事关各商业银行及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利润收入,甚至攸关其生死存亡,所以不得不有争议。

  存款保险费率有差别,对于大银行来说,他们可以把保险费率放低一些。因为这些大银行本来就是体量庞大,资金雄厚,网点遍布,倒闭风险率极低,保险费率当然可以低一点。

  如果存款保险费由银行支付,那么大银行的低存款保险费率使银行成本支出相对减少;如果存款保险费最终还是由储户承担,那么那些大银行对储户的吸引力更大,低存款保险费也成了大银行揽储的又一利器。

  对于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将要出现的民营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来说,差别化的存款保险费率恐怕就不是什么好事了。这些机构体量小,资金薄弱,倒闭风险相对要高,存款保险费率自然相对较高。可是,这些银行尤其是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将来的民营银行,其经营范围本来就被限制在其周围附近,资金流量有限,相对高一些的存款保险费不仅增加了这些银行的成本支出,而且阻挡了一部分的储户。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营银行的出现和存款利率市场化,增加了存款风险,因此需要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存款利率市场化同样也是存款利率差别化。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及民营银行虽然有较高的存款保险费率,但也可以较高的存款利率来吸引更多的存款,依靠自己的经营能力、服务能力来赢得利润,赢得生存空间。

  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并且应该有差别费率,但是有差别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一旦推出,存款利率市场化也要马上实现。否则,有差别的存款保险费率只能使小银行的路越走越窄,使大银行无须努力提高自身经营能力而越走越强。

  □郁慕湛(财经评论人)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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