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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空头支票情节严重者申请贷款将受限

2013年12月04日 09:4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因签发空头支票导致的法律纠纷在东莞呈明显上升趋势。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通过吸取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当地银行系统已建立起“签发空头支票不良记录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且情节严重者今后在申请贷款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案例 160万元货款因收到空头支票“打水漂”

  2011年1月,东莞市某健身器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拿着一张160万元的支票及银行的退票理由书,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称,东莞市凤岗镇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货款时出具了这张支票,其到银行承兑时因出票人帐户被冻结而遭退票,该公司至今还未付款。

  东莞第三法院经调查发现,东莞市凤岗镇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倒闭,后经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该公司仍未到庭参与答辩。东莞第三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票据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原告诉请支付票据金额160万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同时由于被告出具了空头支票,持票人即原告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故对原告诉请支付32000元赔偿金予以支持。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予以公开拍卖,但健身器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一般债权人,在其他优先债权受偿后,仅获返还诉讼费24488元,而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陷入终结。

  分析 空头支票纠纷频发因违法成本低

  “在同类票据纠纷中,类似上述原告遭遇空头支票而‘血本无归’的案件并不在少数。”东莞第三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邓鹤飞等人曾就票据纠纷案件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展开调研。他们发现,票据纠纷案件近年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与该类纠纷的违法成本低存在很大关联。且这些票据纠纷案件又以空头支票纠纷占据大头,在该院已审结的60宗同类案件中,有50宗是因空头支票引起,比重达83.33%。

  邓鹤飞等人经过调研后发现,造成票据纠纷案件、特别是空头支票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商主体票据专业知识缺乏,防范意识差。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和个人未经慎重审查或调查出票人的资信情况等,便接受空头支票以致最后蒙受损失。

  二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制裁力度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对空头支票出票人的处罚仅限于低额罚款,追责力度不大。因出具空头支票违法成本低,该类现象屡禁不止。

  建言 多部门联动建立信用档案

  对此,该院向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银行系统首先应加强对票据常识的宣传,提高票据业务的社会认知度和普及度。商业银行在拓展票据业务的同时,应加强票据签发、接受、流通、兑付等使用常识的宣传教育,向票据使用人告知违法使用票据的法律责任,减少或避免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等票据违法行为,增强票据使用人对金融信用重要性和金融失信行为危害性的意识。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违法使用票据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提高失信违约的成本。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予以罚款,停止其签发支票,对拒不交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以骗取公私财物为目的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再次是需要尽快建立票据使用的信用档案,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议由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票据使用的信用档案,对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人记载不良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发布。在申请贷款等方面,给予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人以限制。

  回应 签发3次空头支票即纳入“黑名单”

  “仅2012年,东莞全市就发生空头支票16579笔,同比增长74.22%。对此,我行已进一步加大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力度,2012年收缴空头支票罚款1527.29万元,同比增长150.93%,预计今年的罚款金额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针对上述司法建议,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给予市第三人民法院回函时反馈称,目前在防范滥发空头支票纠纷发生方面,该行已要求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签订带有“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等条款的协议,书面告知客户违法使用票据的法律责任,减少和避免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等票据违法行为,并每年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另外,该行建立起“签发空头支票不良记录黑名单”,将签发3次(或以上)空头支票且未缴清罚款的出票人纳入“黑名单”,禁止银行向“黑名单”客户出售支票。同时,将次数较多、情节较为严重的出票人的违法情况录入征信系统,在申请贷款等方面作出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表示希望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形成联合机制,建立票据以及其他方面的信用档案,联合做好逾期未缴罚款的督促催缴和强制执行工作。

  对此,邓鹤飞表示,下一步,市第三人民法院将针对在票据纠纷及其他民商事纠纷中发现的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及时向人民银行通报,通过多部门联动,坚决查处打击违法使用票据行为。靳延明 黄少宏 钟紫薇 绘图:吴文锋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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