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抢银行现金10万元获刑10年
2013年12月18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海一高校毕业生万广道抢劫银行案于16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万广道被判犯抢劫罪,并处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4月,万广道因经济拮据而起意抢劫银行。4月10日9时左右,万广道至上海浦东新区张江路附近一家银行伺机作案。在等待过程中,万广道见两名妇女在相对隔离的05号VIP理财室内办理业务,遂决定在该处采用挟持人质的方式劫取钱款。工作人员胡某被迫从银行柜台取出现金10万元交给万广道。
万广道走出银行开始逃跑,银行工作人员及在场群众在后追赶。万广道见无法摆脱,遂将装有钱款的布袋扔进路过的一辆轿车内,乘机逃离。
案发当晚,万广道在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新华社
2013年10月17日,上海一中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万广道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予以发还。
宣判结束后,万广道并未当庭提出上诉。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