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
2014年01月02日 10:55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财政部近日公布《2014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规则》明确了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不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30%,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25%。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1年期(不含)以上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10%,1年期(含)以下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次国债竞争性招标额的20%。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