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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币优先原则:护航人民币出海

2014年01月28日 09:24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人民币跨境使用又有新政策出台:继2011年8月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担当起跨境贸易结算功能后,2014年1月,人民币又担负起本币国际收支计价功能,这意味着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扩大。业内专家预测,本币优先原则的建立将护送人民币顺利出海,人民币将在世界金融舞台上掌握更多话语权。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信息透明度,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方便广大社会公众使用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于2014年1月开始,在现有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公布数据的基础上,陆续公布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2013年全年银行结售汇、代客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平衡表、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和外债等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数据报表在前,美元计价数据报表在后。外汇局还特别解释称,公布的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是由目前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数据通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直接折算生成。

  计价货币是指在结算和经济统计中作为标价和计算单位的货币,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经济统计中甚至外贸结算中都使用本币作为计价货币。所谓的人民币计价是指人民币在国际范围内的私人用途和官方用途中,承担价值衡量和记账工具职能,它不等同于人民币结算。

  有外汇专家表示,人民币作为我国对外交往的“名片”,尚未充分发挥出其作用。具体来说,人民币担负计价职能和结算职能,是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相对于人民币结算职能,人民币计价职能尚有一定程度的滞后,部分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贸易合同仍以美元等外币计价,而没有采用人民币计价。

  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日前在其撰文中指出,人民币结算以外币计价,一方面不利于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对境内外人民币金融市场发展的带动作用,更不利于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创新和促进境内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还有市场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过去人民币不是国际货币,用外币计价可以理解,随着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持续提高,国际贸易和投资地位不断提升,人民币对内对外价值基本稳定,而且在境外流通和使用的范围逐步扩大,此刻正是推进涉外经济以人民币计价的成熟时机。并且,通过使用人民币计价建立人民币本币优先概念对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也意义重大。

  “按照本币优先原则应是惯例,涉外经济管理应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对本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从人民币自身的表现和市场需求来看,数据显示,近两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快速增长。2013年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累计发生3.02万亿元、1.61万亿元、856亿元、4481亿元。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人民币在去年12月份排名世界第八位,12月当月支付量月升幅为15%,市场占有率1.12%,超越新加坡币及港元,紧随瑞士法郎的1.29%。报告同时指出,人民币已经连续两个月成为全球十大支付货币之一,排名第八位。而在2012年1月,人民币作为全球支付货币的市场占有率仅为0.25%,当时排名第二十位。

  另一方面,按照本币优先原则应是惯例,除去货币已经高度国际化的美国、欧元区以外,世界上很多金融相对发达的地区都早已建立了使用本币计价的习惯。比如新加坡对外经济活动统计中,以进出口统计为例,计价单位并不是美元,而是"以当前汇率计算的新加坡元";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网站中,进出口贸易计算一栏也都使用"以当前市场价格计算的港币"计价;日本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是日元计价。

  建立本币优先,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的货币职能,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大有裨益。本币优先并配合人民币日渐增强的定价能力,有助于形成人民币在国际范围货币选择中的优势地位。

  在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上,李波建议,除涉外经济的管理、核算和统计逐步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外,还要支持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人民币金融产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鼓励境外机构开发人民币计价的投融资金融产品,既能丰富和增加离岸人民币金融资产类别,部分满足境外机构的避险和投资需求,也有助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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