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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积金贷款额下月调整 部分贷款额度将减少

2014年03月13日 17:5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实,从4月1日起本市将按照上调后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公积金贷款额度。部分缴存额度不变的市民贷款额度将减少。

   去年4月,北京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改为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单身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980元,已婚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1960元。

   昨日,有中介机构向记者表示,已经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4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其中,单身由980元调整为1092元,已婚由1960元调整为2184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随后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这是每年根据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的动态调整,并不是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公积金贷款依然执行现行政策,贷款的审核、发放程序和政策没有变化。

   申请人在缴存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生活费保留的提高,则意味着贷款额度的降低。随后,有网友根据“(个人缴存额÷12%-1092)÷贷款年限对应月还款系数=最终贷款金额”的公式算出,原先能贷款80万元的话,如今普遍将只能贷到75万元。

   不过,公积金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影响范围将不会那么大。他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有一套系统模块,其中有很多考量因素,如缴存额、房价、首付款、贷款人的年龄、职称等方面,并不是一个公示那么简单。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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