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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未变脸 暂停虚拟信用卡为风控

2014年03月25日 11:30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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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个别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继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被披露,最近一段时间,有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一时间作为监管方的央行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央行缘何暂停相关支付业务?制定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有何考虑?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究竟持怎样的态度?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将走向何方?新华社记者24日就此采访了央行有关负责人。

  1 暂停虚拟信用卡等相关业务

  意在防控风险

  问:央行13日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请问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答:二维码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标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是二维码生成机制和传输过程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支付终端的安全性较难保障;三是二维码支付指令验证手段较为单一,安全性屏障不够。

  有关国家中央银行、银行卡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出于风险顾虑,对二维码支付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均较为谨慎,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规模应用的案例。近年来,国内已陆续发生了许多关于二维码支付的风险案件,客户因为扫描二维码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在没有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拥有上亿用户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广二维码支付可能引发的多种风险难以想像。

  “虚拟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省略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同时,由于办卡流程无法有效确认客户本人办卡意愿,在目前个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还存在较大的冒名办卡风险,极易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此外,“虚拟信用卡”发行与实体信用卡发行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必然引发发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央行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问: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否就是最终成稿,最终版本何时出台?

  答: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讲,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

  《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2 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

  问:迄今为止央行已发放了250多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显示出鼓励创新的理念,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又让一些人觉得央行正变得趋向保守,央行是否在“变脸”?

  答:近期,人民银行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要求,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鼓励创新就要包容失误,但要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3 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原则是什么?怎样保证其健康发展?

  答: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基于以上五点考虑,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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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还是5000

  你我都可发言

  网络支付、消费额度或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可积极参与

  本报讯(记者 李素平)网络支付单笔限额1000元太低,连网购个大家电都不够,更别提闲钱投资余额宝增值;提前支付给商家的预付卡,使用前到底该不该计息……一众话题,也许并不只是停留在按部就班照章办事的层面。伴随着央行昨日正式回应互联网金融监管热点话题,上述问题的最终答案也许会因为公众的积极参与而改写。

  央行有关人士表态称,《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阶段,对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届时,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这意味着,网络支付转账或消费的单笔限额该是1000元,2000元,还是3000元或者5000元?使用网络转账支付或者消费的消费者,有望参与其中,呈上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不过,央行人士并未给出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具体时间和参与形式。参考以往做法,这份面向社会大众的征求意见稿,有可能将通过央行官网挂出。市民可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记者 王宇)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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