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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新规实施 中国人寿:过往保单尊重原有合同

2014年03月27日 08: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讯(记者 马欣) 2014年1月1日起,保险业正式开始实施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新规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的新的行业标准。昨日,中国人寿召开2013年业绩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寿已按相关要求实施意外险新规定,对过往保单,会尊重原有合同,并将实施有限衔接。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其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在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残疾分类、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的背景下,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据介绍,新标准以扩大原标准的残疾项目覆盖范围、提高消费者保障程度为方向,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标准》,合理确定扩项后的保障范围,以促进意外险业务平稳发展。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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