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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24克”金手镯实际只有17克

2014年05月29日 07:2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民孙女士前不久购买了一只标签显示是24.5克的千足金手镯,最近她高高兴兴戴着去参加同学聚会。没想到碰到一个同学也戴着一款和她类似的金手镯,两人聊起来,孙女士竟意外发现自己的手镯重量没有24.5克,而是只有17.167克。她大呼上当受骗。

  据江宁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孙女士是去年底在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一黄金品牌专柜相中了这款黄金手镯。该手镯的标签显示是“24.5克千足金”手镯,当时黄金价格327元/克,该手镯的价格为8000元。孙女士试戴后非常满意,当场就付款买下,将镯子直接戴到手腕上走了,由于购物地点是正规品牌店铺,孙女士对于手镯的重量并没有怀疑,也没有现场要求复秤。

  前不久的一次同学聚会,孙女士戴上这只手镯高高兴兴去参加。一位女同学正好戴了一款手镯与孙女士的非常相似,宽度厚度差不多,可同学说手镯只有17克。孙女士回家找了台计量器一称,发现只有17.167克,重量少了近30%。

  孙女士随后就拿着黄金手镯和销售票据到这家黄金品牌专柜去讨说法。老板多次检查手镯和票据后承认该手镯重量不足,是员工失误造成,表示愿意补偿孙女士差价2400元。但孙女士认为商家虚假标示饰品重量欺骗消费者,是欺诈行为,要求商家加倍赔偿。双方交涉多次无果后,孙女士来到江宁区消费者协会东山分会进行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前往该店了解情况。店老板解释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店方挂错了黄金手镯的标签。最终,消协认定,商家因自己的失误虚假标示了黄金饰品重量,从而误导了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经消协调解,商家已向孙女士退还差价2400元并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000元。

  李静 焦哲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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