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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城商行“不务正业”倾向当纠正

2014年06月03日 10:2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报道,根据城商行2013年年报,目前国内数十家非上市城商行不顾监管层三令五申,同业、投资类资产业务狂飙突进,一些城商行同业、投资类资产业务规模甚至已超过同期贷款余额,成为最主要业务,有些甚至已超过同期贷款两倍以上。可以说,城商行经营已出现严重“主辅颠倒”倾向,滑向了“不务正业”的泥潭。

  客观地看,城商行这种“不务正业”经营行为,给城商行带来了短暂利益,比如突破了监管限制,实现了资本扩充困难情况下资产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同时,也增强了城商行中间业务创新信心。但从长远看,当前城商行普遍存在经营区域局限、扩张资本难、拨备覆盖不足、不良资产占比高等现实问题,若“不务正业”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必然会带来系列不良经营后果:一方面,城商行因高额利润回报,对同业存、拆放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买入返售资产等乐此不疲,长此以往,会使整个城商行脱变为经营“投机分子”,完全丧失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兴趣,成为飘流在金融大海里的“浮萍”,无法扎稳经营之根。另一方面,同业存、拆放和投资业务绕开了监管当局限制,风险控制全靠城商行自身,这对目前城商行风控能力是一种极为严峻的挑战。而不少城商行风控水平和能力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存在明显不足。不断放大“表外融资”杠杆,隐藏着极大的资产风险。

  城商行明明知道这种“不务正业”潜藏着较大风险隐患,可为何在监管部门禁令之下,仍无法管住自己手脚?一是因为当前城商行自身经营定位没有找准,“游荡”在城市经济大潮中,无法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竞争中“分庭抗礼”,对城市中小微企业又心存担忧和畏惧,不敢对他们进行信贷扶持,因而打起了经营“擦边球”,通过投资和同业存、拆放等形式寻找资金出路。二是央行贷款规模以及监管当局存贷比考核要求严格,一些城商行获得贷款额度较少,对正常借款投放形成了较大制约,造成了不少行出现有资金不能放贷款现象,为寻找资金出口,无奈转而通过资管计划、应收账款、存放同业等方式,突破贷款规模限制。三是城商行普遍面临资本充足率压力,而目前补充资本又较为困难,投资和同业存、拆放业务等表外业务既可以节约资本,更可规避监管,尤其对一些融资大客户来说,不存在触及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上限,可省去很多应付监管部门的工作。

  对城商行这种“不务正业”经营倾向,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其纠偏。一方面,政府金融行管办、央行、银监局等部门与所在地城商行激活对话交流平台和工作协调机制,把城商行经营偏向问题摆在桌面上,同时,帮助其找准自身定位,培植自身信贷客户群。从当前看,应避免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盲目抢地盘、争业务、占项目,把城市中小微企业定位为长久信贷服务对象,走出差异化之路。另一方面,应根据城商行所处经济地区,制定差异化监管策略。对东部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多、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城商行在存贷款规模、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等方面适当放宽,增强其信贷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中小微企业数量小、资金需求不旺盛地区,在督促其防控风险的条件下,允许其适当扩大同业存、拆放和投资业务规模。此外,继续推进城商行改革,释放改革利好政策,增强城商行竞争活力。当前城商行单一城市结构制在应对客户流、资金流等方面具有较大局限性;而且单个法人核算体制,在新产品研发、中间业务产品创新等方面难堪巨额资金成本,严重制约了业务创新。更令人纠结的是这种区域经营管理模式,容易让城商行信贷资金投放集中到某几个产业或优质客户上,形成贷款集中度超标和信贷风险过度集中。因而可考虑,在相同区域内、在自愿基础上,允许机构和资产重组,以应对利率市场化、银行破产制度实施等带来的现实挑战。 (作者单位:湖南怀化银监分局)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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