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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费率改革将启 业内称利好消费者

2014年06月12日 10:3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继去年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改革之后,有消息称万能险费率改革或将于下半年启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6月11日)获悉,保监会日前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征求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在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保监会。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主要在风险保额提高等几个方面。

  某险企陈先生认为,若按《征求意见稿》的做法,对市场的影响将在两个方面,一是未来客户购买万能险会更便宜,二是监管层希望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保障。

  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这意味着万能险费率或许将在下半年启动。保监会近期两次对万能险进行征求意见,最近一次在6月5日,而此次征求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在6月11日(昨日)下班前完成。

  事实上,对于人身险费率改革,在今年初的保险监管工作会上,保监会就明确提出将启动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是几个方面:一是风险保额提高了;二是退保费用、初始费用降低了;三是准备金的计算有一些变化。

  对于风险保额,《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二是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2007版的相关文件只规定:个人万能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在费用收取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期交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为第一年初始费用上限40%、第二年初始费用上限20%、第三年初始费用上限15%、第四、五年初始费用上限10%,以后各年5%;而2007版相关文件的规定则是50%和25%。趸交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2007版的规定是10%、5%;退保费用比例上限,第一至第五年分别为5%、4%、3%、2%、1%,2007版的规定是10%、8%、6%、4%、2%。

  意在引导险企回归保障

  另外,《征求意见稿》将非账户准备金细化成三类,包括保险利益非账户准备金、保证利率非账户准备金和结算利率非账户准备金。并要求万能账户的资产应单独管理,保险公司可为万能账户设立特别储备,以及尽量保持结算利率平稳。

  前述陈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准备金的计算方面变化比较大,如果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的保证利率太高,就要求提取非账户准备金,这个在以前没有或者没有明确要求过,这次提出来其实相当于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额外成本。他坦言,监管部门的意思应该还是不希望保险公司做太多的投资性产品,希望保险公司多做保障业务。

  虽然此次征求意见将风险保额把原来要求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这次则要求在意外和疾病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以及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两者选其一,那么会否导致价格上的变化呢?

  陈先生认为,这一块变化不大,虽然之前大多数万能险的保障都是保险公司送的,即便是账户价值20%的风险保额,这个费率就是按生命表来算,价格很低,所以也不会导致涨价。

  对《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影响,陈先生认为,一方面是准备金计算方面有所变化,监管部门希望保险公司回归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初始费用上限的降低、退保费用的降低,这意味着以后客户购买万能险产品的费用可能会越来越低,有利于消费者。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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