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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两大桎梏待解

2014年06月16日 13:31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26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2%。但与商业银行相比,汽车金融公司的存款余额显得微不足道。截至今年4月末,中资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9万亿元,金融租赁和汽车金融公司存款余额分别为150亿元和190亿元,而城商行、农商行和农合行的存款共计19.3万亿元。

  证券时报记者采访发现,融资渠道单一、业务范围狭窄,已成为阻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两大桎梏。

  融资渠道单一

  行业起步较晚,是造成汽车金融公司存款余额相对较少的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融资渠道单一。

  一位对汽车金融行业有多年研究经验的人士透露,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信贷为主业,目前仍主要靠银行贷款融资。部分汽车金融公司试图通过发行金融债或资产证券化产品解决融资难题,但规模甚微。

  2004年我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成立,如今汽车金融公司已有17家,但截至目前,只发行了三单金融债券,总额为43亿元;已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总规模也仅40多亿元,且每家公司单次发行额度普遍较低。近期,大众汽车金融公司也将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仅为8亿元。

  丰田汽车金融公司副总经理王欣表示,在与银行寻求贷款合作时,要做好三个平衡:一是平衡银行贷款和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的汽车信贷业务的期限搭配;二是平衡银行月末、季末流动性趋紧与汽车金融贷款需求;三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大多与其服务的品牌汽车厂商同属一个汽车集团,属于外资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得双边贷款,因此需平衡双边贷款与一般性公司贷款。

  据了解,全国现有的17家汽车金融公司中,外资企业有6家,中外合资企业为7家,而中资企业仅4家。有外资汽车金融公司高管表示,目前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还不允许举借外债,监管层应该尽快放松管制。

  国家外汇局2004年发布的《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应当遵照《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不得吸收境内股东的外汇存款,不得举借外债,不得办理对外担保。

  对此,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王电中称,“汽车金融行业方兴未艾,且发展潜力巨大。为了促进该行业良性发展,监管部门的配套政策一定会陆续推出。”

  业务范围狭窄

  实际上,融资渠道单一,也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小心翼翼。

  由于资金实力有限,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大多只做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将库存融资信贷业务的“肥田”拱手让给银行。

  “汽车经销商一次进货至少需要几十万元的贷款,一笔汽车消费信贷只有几万元~十几万元不等,银行做一笔库存融资信贷业务,相当于汽车金融公司好几笔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前述研究人士说。

  此外,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只做私家车的消费信贷业务,并不涉足商用车的信贷业务。因为申请私家车的消费信贷,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简单信息即可,且审批流程时间较短;商务车的贷款申请,则需要审核申请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规模、所在行业发展等多项指标,这类业务风险较高,汽车金融公司缺乏足够的风控人员。

  “汽车金融公司多是汽车集团成立的子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厂商增加汽车销量,且自用车和私家车的市场比较广阔,汽车金融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向这个领域并不难理解。”上述人士说。实习记者 孙璐璐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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