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视金融规律 推进制度创新

2014年06月23日 10:07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需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推进。既按金融规律办事,重视风险防控,审慎监管,也要在机构设立、产品设计、组织体系、信贷管理等方面把握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村金融需求特征,使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起来

  “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这句顺口溜,反映出一些地方农户对农业金融状况的不满与期盼。当前,我国农业金融陷入农户、农业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两难境地。金融支农支小是世界性难题,应通过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要从根本上破解农业主体贷款难、农村金融服务弱的瓶颈制约,仅从城乡二元格局下的商业金融和城市金融角度去探寻,难以找到有效办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从建立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机构、产品设计、完善监管体制等方面着手。农业金融需要多条腿走路,要在强化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合作性金融的作用。

  在政策性金融方面,监管机构加强了对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4月25日,央行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6月9日,央行宣布将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在商业性金融方面,普通农户贷款需求一般在10万元以下,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就可以满足需求,还可以解决普通农户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的大额贷款问题。这些主体资金投入多、贷款需求高,但可变现的资产少,可以探索把企业库存产品、原材料、种养业保单等物品和权益纳入抵质押范围。

  在合作性金融方面,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由农民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具有一定优势,一方面,社员之间相互熟悉,易于了解和监督贷款资金去向,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发展农业生产会产生资金需求,社员有成立资金互助社的动力。在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可选择一些规范的合作社,支持其开展信用合作。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需要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推进。既按金融规律办事,重视风险防控,审慎监管,确保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同时也要在机构设立、产品设计、组织体系、信贷管理等方面把握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村金融需求特征,使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起来。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