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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保监会5分局挪用702万元公费

2014年06月26日 07:3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周慧)昨日,审计署网站公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结果显示2009年至2013年,保监会所属云南、深圳、广东等5家保监局将考试费、住房补贴等项目经费及部分公用经费702.59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其中2013年为484.24万元。

  结果显示,此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799.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9518.7万元的39.99%。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为963.06万元,其中2013年为744.71万元。

  审计结果显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2009年至2013年,所属云南、深圳、广东等5家保监局将考试费、住房补贴等项目经费及部分公用经费702.59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其中2013年为484.24万元。二、2013年,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广东保监局、湖北保监局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60.47万元。三、2013年,保监会本级安排部分工作人员出国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存在仅支付公杂和个人零用费用,境外食宿费等费用由保险公司等邀请方承担的情况。四、2013年,保监会本级及广东保监局在年度部门会议计划之外召开12个会议,其中5个会议租用的宾馆不属于党政机关定点饭店。

  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2013年,保监会将应收取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等4家单位的租赁费直接充抵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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