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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大限”终至 正德人寿“苦情戏”峰回路转

2014年07月02日 09:29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一场由偿付能力监管引发的“闹剧”终于开始重回正轨。

  6月30日,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正德人寿“增资大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保监会今天收到正德人寿正式上报的请求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增资方案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材料。

  “前期,中国保监会因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不足,责令停止正德人寿接受新业务,并要求公司最迟在6月30日前提出增资解决偿付能力方案。”上述负责人说,鉴于正德人寿全体股东已就解决公司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解决方案,保监会同意正德人寿按照《公司法》及章程的相关规定,抓紧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增资议案并报保监会批准实施。

  正德人寿“四度叫板”

  从6月4日保监会一纸“8号监管函”认定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不足并责令其“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以来,正德人寿与保监会之间的一场“苦情大戏”就开始热闹上演,剧情发展之曲折和离奇程度着实超过了大多数金融监管者和从业者的常识范畴。

  6月9日,“感到十分震惊、委屈和不解”的正德人寿在其官网公开答复“8号监管函”,坚称“公司偿付能力年年达标,2014年1季度达到182.7%,满足保监会监管充足Ⅱ类要求”。但此时的正德人寿还算理性,表示将“采取包括增资扩股在内的一切措施,化解风险危机,力争早日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如果说9日的答复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叫板监管”尚有些牵强的话,那么正德人寿13日再度发布的《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请示报告》则表现得颇为激进。尤令业界大跌眼镜的是,除充满责怪意味地说“因保监会对我公司采取了监管限制,我公司至今仍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正德人寿居然“反责令地给监管层”设了一个“批复大限”,即“希望能够在2014年6月16日得到保监会的批复”。

  紧随其后的17日和26日,正德人寿再度“发声”,不仅强调自身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而且“披露”了“保监会检查组约谈我公司人员时部分言语摘录”。其中“我不管什么理由,你立刻让他给我回电!打不通给我上他家找去!少跟我玩这一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当时我们稽查局在查XX人寿的时候,他们的人说‘你们不要再逼谈话的人了,再逼他们要跳楼了’我就跟他们说,爱跳你们去跳去,不关我们的事。”等雷人语录更是让整个金融业哗然,也让正德人寿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瞬间占据了几大财经网站的头条位置。

  保监会“职责所在”

  在这份引发闹剧的“8号监管函”中,保监会称,“根据我会在现场检查中已查实的情况,你公司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扣除违规认可的‘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后,你公司2014年1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也正是基于上述的检查结果,保监会对正德人寿采取了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和暂停部分投资的监管措施。为了督促正德人寿尽快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在“8号监管函”强调,“如你公司未能于2014年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我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想必保监会从未意料到正德人寿会对一纸监管函反应如此激烈。”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而被监管层采取监管措施非常常见,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对保险公司召开通报会或集体监管谈话会这并非第一次。此前的5月9日,保监会就曾在杭州召开过信泰人寿所有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的集体谈话会。几乎所有的公司都是针对自身情况迅速改善了偿付能力,随之获批解除了监管措施。

  面对正德人寿的数度“叫板”,面对多家媒体的反复追问,作为监管机构的保监会囿于各种手续和程序,只能非常官方地回答: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是保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职责所在,并不只是针对正德人寿。保监会对包括正德人寿在内的任何保险主体,如因违法违规都将采取一视同仁的监管措施,并不会因公司规模大小、资本属性不同、股东之间是否有矛盾等,而采取不同的监管态度和监管措施。

  影射公司治理乱象

  或许是正德人寿曝光的“雷人语录”终于让保监会忍无可忍,6月27日,保监会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开口就直接指责正德人寿发布的内容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对正德人寿进行现场检查是接到实名举报后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正德人寿股东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检查组之所以要求包含股东大会等公司重大事项要经检查组同意,是希望公司能够稳定经营、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但正德人寿每次申请召开董事会时都没有清晰事项和具体议题,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没有同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表面看来,正德人寿是对保监会的处罚措施有所不满,但其偿付能力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却是公司治理结构的诸多缺陷以及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诸多纷争。实际上,正德事件也影射出我国部分保险公司管理粗放、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乱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够同时确保股东权益、管理层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势在6月30日这一“增资大限日”有所缓解,但监管层“维护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的严正表态不会有所缓和,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保监会还将根据前期的现场检查情况,对正德人寿存在的问题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张兰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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