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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车”如何拒绝“保险裸奔”?

2014年07月10日 13:46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家住新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家2004年买的车到7月保险就到期了,但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上保险都被拒绝了。工作人员得知车龄达到10年就变脸,称只能上交强险,其他商业险如车损险和盗抢险都不能投保。”

  平安电话车险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今年的政策是8年以上的私家车不予承保车损险等多种险种。而太平洋电话车险工作人员也表示,8年以上的车上车损险等也是有特殊门槛的,如果之前买的不是太平洋的保险就不能投保。

  “保险公司之所以对‘高龄车’投保层层限制,主要是因为车损险在赔付时不会按照提车价赔付,而会根据汽车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往往达不到客户们的预期。”保险业内人士透露,其实,保险公司对“高龄车”车损拒赔并不合理,不应简单剥夺“高龄车”应享有的投保车险的权利。

  针对“高龄车”投保频吃闭门羹的问题,中国保监会曾发出《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行政发文的形式,拒保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或关闭对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的承保程序。“针对交强险,保监局规定不得拒保。但针对出险多的客户,保险公司可上浮费率,最多不能超过30%的涨幅。”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律师告诉记者,商业险属于自由交易,对某些风险较高的车辆,如出租车、特定品牌的车等,保险公司有权按照自己的运营风险提高保费。

  此外,平安车险相关负责人建议,“高龄车”投保三责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对第三者和司机乘客都有较为完整的保障。交强险还可赔付2000元以下的车损。记者 胡淼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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