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监会要求银行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 做好风险隔离

2014年07月11日 2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1日电 银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监会正式印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做好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快速。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3%,给国内居民创造的财产性收入超过4500亿元。同时,银行理财产品在完善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客户投资需求、加快银行经营转型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如误导销售、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

  为更好地发挥银行理财产品的积极作用,做好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银监会发布了《通知》。

  《通知》旨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

  《通知》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是要求银行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二是明确四项基本要求的具体内涵;三是明确按照法人属地监管原则推动银行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四是要求银行应严格区分客户类型,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分类管理,体现风险匹配原则;五是明确将银行理财业务运营情况的年度监管评估结果纳入对银行的年度监管评价,作为机构监管评级的重要依据;六是明确银行进行事业部制改革的时间进度。

  《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质,更好地在“栅栏”原则下实现风险隔离,切实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投资和经营行为;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