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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市场机制重在明确市场和政府边界

2014年07月14日 09:06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就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作出全面部署。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对记者表示,简政放权、依法监管是此次意见的基本原则,特别是首次对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行了明确定位,即“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旨在完善我国经济运行的市场规则,有利于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是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决定性力量的基础。“如果整个市场体系支离破碎、碎片化严重,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那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力量就无从谈起。政府作出的一系列决策,正为市场主体打造出一个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事实上,完善市场体系,也是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的必然要求和主要目标。以往,由于行政之手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又在一些有风险的经济领域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徐洪才认为,目前市场的作用受到各种因素的掣肘,特别是地方行政的不当干预,束缚了市场主体的手脚,“把镣铐和枷锁砸掉后,市场主体的活力才能释放出来。”当前,各项经济指标正在企稳回升,表明经济增长的内生机制在逐步得到加强,也说明前期的“微刺激”取得了效果,稳投资、稳外贸的政策开始见效。包括定向降准、结构性减税等微调政策,更加体现了稳增长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经济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也培育了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的有利条件,在目前这个时间节点上出台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的举措非常合适。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兰日旭认为,意见所作出的各项明确细致的部署,意在围绕经济增长目标和结构调整来激活市场活力。中国经济的潜力在于能够把消费市场激活,不能重走以前经济“强刺激”的路径,只能在结构调整的大框架下进行微调和微刺激,政府必须逐步放权,创造出有利于市场和要素活力释放的经济环境。

  业界人士认为,上半年我国处于一个微刺激、稳增长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时期,虽然有许多外资机构看空中国经济,但在经济下滑时调控部门保持了定力,没有采取短期扩张式的强刺激调控方式,而是采用短期内预调微调,将政策着力点定位于既能增强当期投资又有利于长期结构调整的项目上,加强对经济短板的补强,以稳增长创造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条件。近几个月各项经济指标的逐渐回暖,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阶段后,向经济“新常态”过渡较为顺利和平缓,企业等市场主体对经济“新常态”的适应能力也在逐渐增强。

  基于此,兰日旭认为,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这给了民间资本一个积极的信号,使其有了更宽的进入市场的机制,有利于把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导入实体经济,为经济在“新常态”下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还必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此次国务院出台的若干意见从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等方面着手,对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给出阐述和安排。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关键在于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兰日旭表示,比如说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证券市场应当是经济的晴雨表,企业的存活与否也应当由市场决定。如果企业经营不好,那么就应该退市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这样才能保障投资者利益。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是一个约束,对投资者是一种激励,对监管者来说,只要明确了规则,依法监管,就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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