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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拓展至滨海新区

2014年08月13日 10:58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胡淼)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获悉,近日,天津空港经济区某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银行保税区分行顺利办理一笔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金额为人民币400多万元。该笔业务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正式实施后,滨海新区办理完成的首笔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这标志着天津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从中新生态城、东疆保税港区已拓展至整个滨海新区。

  据了解,作为“36号文”确定的试点区域之一,滨海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可以享受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100%意愿结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资金支付便利化、外汇资本金结汇用于股权投资等多重政策红利。

  然而,意愿结汇新政,将给落户于滨海新区的企业带来什么具体红利呢?对此,银行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假设现在1美元可以兑换6.154元的人民币,根据市场预期,如人民币升值,预计到12月,1美元只能兑换6元人民币。现在A企业的资本金项下有1000万美元,准备用来购买生产设备,但是合同和发票只有到12月才能拿到。如果按照传统的支付结汇形式,企业只能在12月拿到发票等证明资金明确去向的文件后,才可以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届时1000万美元能兑换出6000万元人民币。而按照“36号文”的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企业现在就可以将这1000万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并存在指定账户,根据现在的汇率,企业的1000万美元可以兑换成6155.5万元人民币。前后对比,企业收入相差150万多元。

  “这只是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与传统的支付结汇方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中,结汇工作并不像例子里说的这么简单。但是,从这个简化了的例子可以看到,意愿结汇确实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资金风险。

  因此,意愿结汇新政给了企业更多的选择,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回避汇率风险,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该政策的落地实施,也将更好地满足和便利滨海新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滨海新区的金融政策环境,增强对外资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 名词解释

  何为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2012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下发批复,同意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政策。成为国内首个“意愿结汇”保税监管区域。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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