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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巨灾保险试点情况良好 未来将继续推动

2014年08月20日 13: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 马欣)今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发布会。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会上表示,目前在深圳和云南开展的巨灾保险试点情况良好,未来将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他还表示,下一步保监会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并制定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被业界称为"新国十条"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于近日出台,明确了巨灾保险进行了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及巨灾保险法规,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在王祖继看来,巨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保险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国家将保险纳入了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体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巨灾保险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他还表示,新"国十条"作出明确部署之后,下一步保监会要会同各个部门继续地推动,首先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首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第二,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第三,要完成一些专项工作,比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订,包括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等方面专题性研究。第四,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此外,中国经济网记者还了解到,巨灾保险制度已经在深圳和云南开展试点。去年底深圳市政府通过了《深圳市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根据深圳经常发生的地质和自然灾害,如台风、泥石流、洪水以及核电保障等,归纳了15项风险,凡是在灾害发生时,深圳市的市民都属于保障对象,每年政府出资3600万元购买相关风险保障。而在云南楚雄州的巨灾保险方案也已经通过并即将实施,其主要是针对地震的农房保险,个人自愿投保,投保100元可保障2万元的风险额。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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