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险企年内发行270亿元次级债 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2014年09月30日 13:1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随着新华保险日前获批发行40亿元次级债,险企年内共获批发行270亿元次级债,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险企的资金需求明显增加。作为补充偿付能力的新途径,有分析称,发行优先股将比次级债更有吸引力,但或更有利于中小险企。

  发债规模已超去年

  公告显示,保监会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40亿元,必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募集工作,并向保监会报告募集的情况。

  辉立投资研究部董事陈星宇表示,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一般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据陈星宇测算,本次募集将有助于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10~15个百分点,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14%。

  今年以来,险企发行次级债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不论是发行家数,还是发行总额,都比去年有所增加。

  据统计,今年,共有9家险企获批发行次级债270亿元,发行规模前三名分别为平安人寿、太平洋财险和新华保险,其中平安人寿的发行规模为80亿元。相较之下,去年只有6家险企发行次级债,总规模为262.53亿元,其中还包括中国人保集团的160亿元的巨额次级债。

  陈星宇表示,险企发行次级债的意愿明显上升,一方面是因为监管层加强了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则是由国内保险业快速增长、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所导致。

  更利好中小险企

  保监会本月就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征求意见,并在意见稿中对发行优先股提出包括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四个季度的分类监管为A类或B类,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等在内的要求。

  陈星宇称,尽管发行优先股的成本要高一些,但考虑到监管层的支持力度和当前市场的接受程度,未来发行优先股补充偿付能力将比发行次级债更有吸引力。陈星宇说,相信今年或明年就会有第一单发行案例。

  方正证券分析师童楠则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优先股发行的发行条件比发行次级债弱,如不需要“上一年实现盈利”等要求,明显利好中小险企,但对上市险企吸引力不大。

  记者 曾炎鑫

【编辑:贾亦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