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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再现兑现支付危机 "万能利器"应受统一监管

2014年10月08日 09:5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宸未来资管”)近日颇显焦头烂额。

  近日,华宸未来资管公告称,其管理的“华宸未来——长兴莱茵河畔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因项目销售回款资金不足,融资人湖州市长兴县振宇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在约定的9月20日付息日,未能按时付息。

  而在此前,牵扯国元信托、湖南信托两家信托公司的“华宸未来——淮南志高动漫文化产业园专项资管计划”,也因融资方无法偿还理财产品的本息,陷入实质性违约。

  在淮南志高事件中,由于融资方与投资者均由华宸未来资管主导对接,涉事信托公司国元信托与湖南信托均表示,各自都是通道。而注册资本金仅2000万元的华宸未来资管,显然无法凭一己之力兜底淮南志高这一涉资3亿元的项目。

  据笔者了解,志高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各交易环节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已统一进行过多次正式协商,但仍未能就这一事件的最终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时至今日,华宸未来淮南志高相关投资者已连续3个月没收到产品利息;原定于2015年7月到期的资管计划,也因项目方一直停工变得前途未卜。甚是焦急的投资者前往相关机构施加压力,奔赴两地银监局索要说法,甚至上书银监会要求彻查,但此事仍无实质性的进展。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不仅与涉事机构责任认定存在分歧有关,也与相关机构实力悬殊有关。而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金融机构的分业监管。

  众所周知,信托公司与基金公司子公司分属银监会与证监会管理。而经过监管部门层层松绑的基金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与信托这一“万能利器”基本一致。

  按照证监会的监管思路,“买者自负”是再惯常不过的逻辑,所以,它所管辖的基金子公司以数千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参与管理数百亿元乃至千亿元的资产。

  而银监会的监管思路却与之大相径庭。一直以来,银监会都对信托公司实行严格的净资本管理办法,将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净资本挂钩,并对信托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这也是信托公司在规模突飞猛进之时想尽办法增资扩股的原因。

  在信托业内,刚性兑付也是长久以来的潜规则。尽管监管层与信托公司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打破这一潜规则,让信托产品的投资人风险自担,同时强化投资人的风险意识,但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尚未有一家信托公司敢开此先例。

  从华宸未来淮南志高事件来看,由于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公司从事着基本没有差别的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又与信托公司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若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遵照统一的监管原则协调处理此类风险事件,不仅不利于保护投资者,而且对行业发展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事实上,目前这一事件解决进展缓慢与此有极大的关系。毕竟,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是监管的一贯原则。

  随着基金子公司规模进一步壮大,其信托业务规模也在增长,如何将基金子公司信托业务的“万能利器”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在当前便凸显必要性与迫切性。大资管时代,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规范是必由之路。

  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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