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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为险企补血寻新出路

2014年11月14日 13:51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泽先 陈婷婷)保险业务快速发展,需要险企不断补充资本金,有限的融资渠道令险企力不从心,尤其偿付能力监管日趋严格对资本金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保监会正在为险企融资寻求新出路,其中就首次提出了私募次级可转债、应急资本等融资工具。

  保监会昨日下发《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鼓励险企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鼓励和规范资本工具创新,提高保险公司资本管理水平。《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八大融资方式,包括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非传统再保险,其中后四种在业内首次提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4%,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需要补充大量资本。然而,险企目前补充资本的渠道主要是增资和发行次级债,无法满足行业日益增长的资本需求。持续不断地直接增资无疑加大了股东自身的经营压力,而次级债发行积累规模也越来越大,逐渐接近了监管规定的上限。

  “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对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偿二代的重要内容,在进一步加强资本识别、计量和防范风险的同时,需要对资本工具、资本补充方式做出相应的制度规范。”保监会上述相关人士解释。

  在诸多融资渠道中,首次提出私募次级可转债、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等资本工具。有保险专家指出,此前由于融资渠道单一,每一次险企寻求创新融资,都需要监管层一事一回复,而此次新规实施将有利于整体规范资本金管理方式,不过融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一些险企大玩“会计游戏”,巧借不动产再评估、滥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以达到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粉饰报表的目的。《意见稿》中明确规定,险企可以通过“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变化”这一资本公积方式来补充实际资本,操作方式有两种: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历史成本计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自用房地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这是为了防犯险企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不断虚增资产来满足资本金要求,从而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事实上,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多种多样,国内之前是简单的货币方式,如股东注资。而此次打破原有模式,是监管机构放开前端的体现,可以让保险机构去尝试新的融资渠道。但从国外保险业的经验来看,这只是小众的业务,有需求的保险机构并不多,不会形成市场规模。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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