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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现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 数额7.7亿元

2014年11月30日 10: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近日,广西实现了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记者从在南宁举行的签约仪式上获悉,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等3家境外银行与广西投资集团等5家企业签订了总额为7.7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协议。

  5家企业分别是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此次签约的2.5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已于11月28日到账。

  记者了解到,跨境人民币贷款是国家给予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政策之一。经过近一年的前期准备和多方积极争取,今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同意广西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允许在试验区6市注册成立并在试验区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东盟和南亚国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的港口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等领域实体经济的发展。

  自治区金融办有关人士表示,在沿边金改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让试验区与境外大规模、低成本的资金“牵手”,有利于试验区企业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节约资金成本,提升配置资源的能力,促进广西与东盟、南亚国家人民币投融资循环圈的形成,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记者还了解到,作为最具“含金量”的政策,跨境人民币贷款可用规模大,其贷款利率、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融资综合成本相对较低,比境内同期基准利率低1到2个百分点。记者潘强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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