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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沙金融15条”发布

2014年12月17日 16: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南沙金融创新15条政策15日在广州正式对外公布。这是继珠三角金融改革方案后,广东省第二个重磅金融专项政策正式落地。

  “南沙金融15条”框架性地明确南沙未来金融发展方向。与去年底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有不少相似之处,对比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的金融政策,支持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是南沙金改方案的一大亮点。

  15日傍晚,广州市金融办正式对外公布由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南沙金融15条”)。

  “南沙金融15条”明确提出了南沙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定位,即支持南沙新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和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推动粤港澳台金融服务合作,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

  围绕上述定位,“南沙金融15条”从“支持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更紧密合作”和“支持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方面作出了探索研究港澳地区金融企业入股南沙财务公司、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创新发展等15条具体的支持政策。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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