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央行牵头整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

2015年01月04日 07:32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经济日报讯(记者陈果静)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由央行牵头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日前,央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的通知》。

  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多样,如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倒卖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这些行为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将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实现清理不良信息、严厉打击犯罪、规范发卡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目标。

  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

  这位负责人提醒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此外,持卡人应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刘旭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