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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支持“以房养老”险种 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望年底落地

2015年03月31日 09: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指购买养老保险能够减免当期一定程度的个人所得税,留到若干年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也就是说,购买这类商业养老保险,能够减少消费者当期支出压力,延迟税收,并能够刺激商业养老险的发展。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广州市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广州需求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并争取将广州列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中提出目标称,到2020年,广州各类保险机构要达到100家,年保费收入超过9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以上,保险密度超过6000元/人。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此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相继表示,今年年底之前,争取使得该项政策落地。

  《实施方案》中同时提出,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健康养老产业。鼓励更多的保险资本投资商业养老产业,增加社会普通养老床位供给。争取引入更多的保险机构和保险资金进入医疗卫生产业。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支持保险公司投资设立民营医疗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公立医院改革。

  此外,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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