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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可贷额从余额12倍提高到14倍

2015年04月16日 07: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深圳楼市又迎来一剂强心针。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通知意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共计推出了6项措施,包括:一二套房应贷尽贷,可贷额从余额12倍提高到14倍,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加快商转公办理,缩短公积金贷款时限,商业银行要做好公积金组合贷服务等。《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这不但意味着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惠及面更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将更快、更容易。

  对于此次调整的幅度,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认为相对可控,有利于控制流动性风险。职工账户余额随着缴存年限的增长,账户余额越来越多,可申请到更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要求更高。由于《通知》中并未同时涉及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深圳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目前位于全国前列),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影响相对可控。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和该《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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