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假离婚、赠房产、借名银行卡,老赖花招不断

2015年04月17日 10: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为了规避一笔300万元的执行款,“老赖”郭某先后使出了假离婚、送房产、借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储蓄卡等招数,万般迷惑执行法官。但近期,在北塘法院执行局法官朱维青的努力下这起在北塘法院和滨湖法院先后经历了民间借贷诉讼、申请执行、申诉、撤销权诉讼等四起官司的纠纷,终于以郭某履行完毕债务划上句号。

  假离婚、赠房产、借名银行卡,招招狡猾

  2011年,郭某从同学兼好友吴某处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好2013年底前归还完毕,但一直分文未还。2013年12月底,吴某将郭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300万元。2014年6月,北塘法院黄巷法庭审结此案,判决郭某夫妇归还吴某300万元。同年7月28日,经当事人吴某申请,此案在北塘法院进入执行程序。

  经查,就在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还钱的二十天前,郭某与妻子王某协议离婚,且双方约定位于山北镇的房产和瑜憬湾花园的房产全归妻子王某所有,郭某净身出户。2014年6月,北塘法院一审判决郭某夫妇共同还款300万元后,妻子王某没有提出上诉。在其后的执行过程中,她以300万元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是郭某的个人债务为由,向北塘法院审监庭提出申诉,北塘法院于2015年1月9日立案受理王某的申诉。

  法院还查明,此前2012年12月,郭某夫妇将名下位于阳光嘉园的房产无偿赠与儿子郭小某.2014年8月,吴某就此项赠与向滨湖区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还从多方调查得知,郭某以其母亲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这张实际为郭某所用的银行卡上,有大额资金往来,入账金额合计高达50万元,但郭某却分文未履行对吴某的还款义务。

  见招拆招,执行法官智抓狐狸尾巴

  拿到案件后,朱维青很快约见了申请人吴某。据吴某透露,这笔300万元是他在2011年3月通过银行转账借给郭某的,其后郭某一直没有还钱的意思,感觉不妙的吴某赶紧到法院打官司。

  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朱维青深知,但凡走到法院申请执行这一步的,被执行人老早已经把名下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了。果不其然,朱维青到银行系统一查,吴某名下的银行卡基本都是空的。

  300万元的大额还款要想执行到位,执行到房产将会是最佳解决路径。但从房管部门查询得知,郭某的三套房全转到了前妻王某和儿子郭小某名下。

  得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一边向北塘法院申诉,申请对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请求确认债务与己无关。与此同时,王某让前夫年过七旬的父母住进了瑜憬湾房产中。

  为了查清实情,朱维青先后五次到瑜憬湾进行调查。联想到郭某夫妇离婚的时间就在吴某起诉前20天,且郭某是净身出户,法院对郭某产生了“假离婚以规避执行”的合理怀疑。此外,银行系统查询得知,郭某以母亲名义办理的储蓄卡实际是郭某在使用,短短半年内前后50万元进账他却分文未还。

  鉴于郭某恶意规避执行情节恶劣,法院对郭某处以15天拘留。

  朱维青先后三次到拘留所提审郭某,并从郭某手机上发现了两条重要证据:郭某手机上安装了银行APP,证明母亲名下的银行卡实际是他在使用,在证据面前郭某只得承认银行卡是为了规避执行而特意办理的。此外,郭某与前妻王某、儿子儿媳等共同建立了一个微信群,聊天内容主要为一家人商量如何配合躲避执行。

  法院很快冻结了瑜憬湾房产、王某名下的退休金账户,以及郭小某夫妇名下的阳光嘉园房产等,共计约300万元财产。

  朱维青对郭某夫妇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其如果没有切实的履行行为,将有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在法院执行部门强大的思想攻势下,最终郭某提出将尽量与申请人吴某达成和解,履行还款义务。

  小年夜,郭某家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郭某被提前释放,从拘留所回到家中。王某撤回再审申诉。吴某撤回撤销权起诉。3月31日,郭小某将尾款如数交到法院。

  通讯员 苟连静 记者 张建波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