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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定价在即 银行卡价格体系有望重塑

2015年05月07日 14:11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中国银行卡市场的第四次定价终于要瓜熟蒂落。北京商报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证实,国家发改委向部分机构下发了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征求意见稿,准备放开收单服务费,由机构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等自主定价。同时市场期待的改革重点“借贷分离”及“统一商户类别”并未纳入。不过,新一轮的价格改革落地后,银行卡价格体系有望重塑。

  收单服务费可自主定价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央行及国家发改委就开始酝酿新一轮银行卡市场定价改革。日前市场曝出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发改委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此,北京商报记者从多方求证后证实了这一消息的准确性。

  《征求意见稿》中,主要面临调整和完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除了简化商户分类和重点降低餐饮类商户的收费水平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放开收单服务费被列在首位。

  其中,《征求意见稿》指出,考虑收单环节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不区分线上、线下等交易渠道,统一放开收单服务费,由各收单机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取得合理盈利”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和营销需要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水平,引导收单机构拓展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现行“线下交易”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浮动空间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收单机构之间的竞争,不利于通过市场运作降低收费水平,扩大刷卡交易市场范围。

  而对于此前市场热议的“借贷分离”、“统一商户类别”等,《征求意见稿》则指出要适当降低对餐饮等商户的收费水平,慎重处理“线上、线下交易实行统一政策”、“借、贷卡差别定价”。

  商户费率差异致套码现象泛滥

  中国银行卡市场定价总共进行了三次。最近的一次刷卡费率调整还是2013年,当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同年2月25日,商户刷卡手续费正式下调,较之前的标准整体降幅超过20%。

  而此前的两次定价分别是中国银联成立之前,央行曾经区分商户的类别制定了两种费率;而中国银联成立后,央行在2004年以批复的形式同意了《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这一刷卡手续费标准随后执行了近十年。

  但目前我国的线上线下刷卡手续费存在较大差别。线下价格差异与商户类别直接相关,且不同类别的商户之间费率差异较大,根据规定,餐娱类费率为1.25%,一般类为0.78%,民生类为0.38%。而网络支付类业务价格则主要依靠商户、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谈判决定。正是由于不同商户、线上线下之间存在的费率差异,导致POS机套码乱象频出。一些餐饮商家将商户类别更换为费率较低的一般类、民生类等。

  事实上,在刷卡消费中,通常会产生三种费用:交换费、转接清算费和商户结算手续费。其中,交换费是指收单机构用来支付给发卡机构的费用;转接清算费是指清算机构为跨行交易提供转接清算服务,向收单机构所收取的费用;商户结算手续费是指收单机构从商户处收取的手续费。发卡行、收单行和清算机构的分账比例为7:2:1。目前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收单服务费可在其定下的标准上下10%浮动。

  收单费率放开加剧市场竞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单机构收费放开是个大趋势,通常只有垄断行业才会采取严格的价格控制。如今银行卡清算市场已经放开,说明收单市场已经越来越开放,那么价格开放也是未来方向。

  不过,目前收单市场不仅有各家商业银行在竞争,同时也受到第三方支付的侵袭,若未来收单机构可以自行定价,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对此,曾刚表示,在激烈的竞争下,若放开定价,原有银行的收入一定会受到冲击,但刷卡费率下调对实体经济、商户和消费者都是好事,这一问题需要从大局出发考虑。

  同时,收单服务费的自主定价也能有效遏制违规。近几年,随着越来越多非金融机构的进入,收单市场趋向饱和,收单机构之间竞争激烈。部分收单机构为了赢得客户、追逐利益,在发展商户的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商户准入审核及后续的商户风险管理,甚至从事违规操作。对此,银率网分析师认为,此前的商户分类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在商户分类这一环节上做些手脚,就很容易实现高收益率的商户与低手续费的错位搭配,而以上行为的监管难度也较大。一些商户为了降低银行卡手续费成本,也与收单机构里应外合,使用与自身业务不对等的商户类别(MCC),即所谓的套码。商户套码行为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利于行业监管。

  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孟凡霞

【编辑:史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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