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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互联网保险将被纳入监管

2015年07月28日 13:3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法制晚报讯(记者蒲长廷)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规范发展,昨日保监会正式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今天上午,保监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发展数据,其中互联网保险收入324.99亿元,同比增长67.27%。

  按照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有效期三年。

  办法明确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定位,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办法有条件地放开了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等。

  办法同时规定,对不能保证异地经营售后理赔服务导致出现较多投诉的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停止其相关险种的经营,通过建立行业禁止合作清单等方式,强化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市场退出管理,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

  此外,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费收入专用账户包括保险机构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要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客户服务管理,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的在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午发布互联网保险收入同比增近六成

  今日上午,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半年保险行业相关数据统计。

  今年上半年,分红险原保费收入3875.21亿元,同比下降0.8%。从渠道占比来看,代理人渠道上升为寿险销售第一大渠道,占比高达45.6%,超过银邮渠道的43.6%。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渠道保险收入324.99亿元,同比增长67.27%。

  目前保险行业总资产超11万亿,较年初增长12.51%。此外,保险资金权益类投资比重大幅上升,可运用资金余额为103684.49亿元,较年初增长11.11%。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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