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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史上最严征求意见稿出炉 第三方支付机构心慌慌

2015年08月04日 15:4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图/新华社

  羊城晚报记者 刘薇

  上个周末,“央妈”又放大招,经过3年多征求意见、几易其稿的最新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这一版从账户开立、支付验证、限额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重新进行划定,虽有比之前版本放宽的地方,但更多的是在第三方支付回归“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这一前提下做出的诸多限制,令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感觉“心塞”。有行内人士大呼“互联网金融创新将倒退10年”,“买买买”的剁手党们则担忧“以后还能愉快地淘宝吗”。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央行用意就在于规范金融“体外循环”,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在“安全”与“便捷”上这次选择了前者。

  也许是受到新规影响,互联网金融板块概念股昨天也跟随股市大跌,如恒生电子、大智慧便几近跌停,东方财富跌幅7.86%,生意宝跌停。

  金融创新还能“怎么玩”?

  央行新版“征求意见稿”这几天一直大规模刷屏,焦点问题无非集中在开立账户时需有三到五种交叉验证以证明“你是你”,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进行交易,单日账户消费限额只在5000元,如果只有一种安全验证的这个限额更是降到了1000元以内,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有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的限额,此外还有200元以上交易必须由银行进行验证等。

  “这些限定很多都将影响到用户体验。”一位在某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从业的人士告诉记者,电子签名目前在我国并未普及,数字证书主要应用在电脑端,手机移动支付基本还没有应用到,“这东西往手机上哪儿插?怎么验证?目前还无法知道。”

  这些对第三方支付还不是打击最沉重的,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里还有这样几条,“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转账给自己的同名账户,不能转账到别人的银行卡”等,这意味着,包括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将无法从事多种互联网金融业务,结合之前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像P2P资金存管、余额宝理财、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红包、AA收款等各种创新业务恐都将“前途未卜”。

  银行的归银行 “支付”的归支付

  记者综合多方观点发现,对“意见稿”基本上可划分为支持和反对两派。反对的理由显而易见,“降低支付效率、抑制电商消费、妨碍金融创新”等成为主流观点。在支持阵营中,“让支付回归支付、该银行做的归银行”成为主要观点。

  中金公司金融行业研究员毛军华、《支付革命》作者陈宇、拉卡拉副总裁唐凌均认为,意见稿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监管之外的第三方支付体系沉淀的资金,不能让这些资金在体系外循环和游离于监管之外,并且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支付的本质而不是搞成银行,以前的灰色地带未来会更加规范。

  “明年还将是第一批支付牌照的续检年,没有竞争力的公司可能无法得到监管续批。”毛军华预测,他还认为,互联网银行的牌照对于有生态体系的公司(阿里、腾讯、拉卡拉)价值更大,网商、微众银行或能更好地接上以前支付体系的沉淀资金,“往这个方向走,网商银行的价值或会远超支付宝现在的价值”。

  银行业获得缓冲时机

  此次新的“征求意见”不管是“央妈”有意还是无意,对银行来说无疑是利好,不仅在很多业务上占据了主动权,作为“正规军”还赢得了缓冲时间,可加速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布局。

  在银行人士看来,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必对“意见”过度悲观,毕竟以后作为相辅相成和有效互补,两个行业还有很多合作机会,同样会带来很多新的发展机遇。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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