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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债限额16万亿

2015年08月30日 10: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据新华社电 (记者韩洁、陈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其中外界关注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此议案的获批,意味着我国依法启动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设立了“天花板”。

  此次获批的2015年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实际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该限额由两块构成,一块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一块是今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0.6万亿元。

  86%债务率高不高?

  获批议案显示,预计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那么,这一数据蕴含的风险高不高呢?

  虽然86%的债务率并没有超过我国规定的100%的债务警戒线,但审议中有人提出,对当前的债务率要增强忧患意识,不能盲目乐观,要保持警惕。“86%的债务率虽未达警戒线,但不乏有地方债务率远超过100%,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要警惕平均数背后掩盖的地区差异,重点梳理甄别高债务率地区,提早化解风险。

  为防范债务风险,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从严确定各项债务指标的警戒线水平,通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利息负担率等多个指标,构建衡量和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的指标体系。同时,要建立公开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考核评价制度,严肃问责机制。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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