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湖北兴山一对表兄妹12年婚姻被判“无效”

2012年01月14日 1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宜昌1月14日电﹙姚晓浪 万忠南﹚12年前,湖北兴山一对表兄妹简某、李某登记结婚,一起生儿育女。如今,两人因感情不和到法院闹离婚,却被告知他们属于近亲结婚,也不构成事实婚姻。记者获悉,二人的婚姻关系日前被法院判决宣告为无效。

  经查明,简某和李某本是亲戚,感情很好,十多年前,两家大人怀着“亲上加亲”的心理进行撮合,两人便在兴山县原高岚镇人民政府履行结婚登记。2001年4月,两人生育一女,家庭生活一直很美满。近期,由于家庭琐事频发,双方感情不和,两人向兴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调查发现,简某的父亲与李某的母亲竟是亲兄妹,简某与李某系姑舅老表关系,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院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简某与李某系姑舅老表关系,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据此法院作出婚姻无效判决。

  相关链接:

  如果是近亲结婚,孩子就可能会出现呆傻或其它疾病。

  近亲结婚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会增高,如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小脑畸形等;还可以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