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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首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宣判

2012年03月13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武夷山3月13日电 (熊慎端 詹兴寿)福建武夷山市人民法院13日透露,备受关注的武夷山首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12日在福建武夷山市宣判,该院一审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吴某庆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1万元、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55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51万元。

  经审理查明,去年8月,诸某得知被告人吴某欲转让土地,便与被告人吴某庆(系吴某之子)联系,吴某庆即让诸某与被告人吴某联系商谈卖地事宜。

  经商谈,被告人吴某和吴某庆去年9月6日在家中与诸某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以51万元的价格将武夷山市武夷街道赤石村分给吴某家耕种管理的村集体所有的土地1274.09平方米转让给诸某。次日,诸某的妻子周某将51万元购地款汇入被告人吴某庆的妻子袁某的建设银行账户。

  随后,诸某在被告人吴某、吴某庆转让给其的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的耕地上开工建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吴某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且面积达1274.09平方米,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28条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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