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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停被罚百元 因照片无禁停标志状告交管局

2012年03月15日 09: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曝光照片中看不到禁停标志
曝光照片中看不到禁停标志

  曝光照里没禁停标志,判我违停?

  南京一驾车人“较真”状告交管局,要求撤销100元违停处罚

  2011年10月26日上午,车友张先生在南京市大桥南路盐仓桥路段临时停车4分钟,被交管部门以违反禁停标志为由罚款100元。张先生很不服,因为当天他并没看到禁停标志,曝光照片也没拍到。原来,全长近千米的大桥南路只在两端路口设立了禁停标志,中间路段没有,张先生正是从中间一条岔路拐进来的。上网咨询后,张先生找到一条“足以撤销罚款”的依据——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规定,曝光照片中除了车尾号牌外,还应有相应的禁令标志。去年11月,他向南京市白下法院递交了诉状。昨天下午,案件首次开庭。

  起诉事由 未见禁停标志,停车仍被曝光处罚

  曾找交管部门申诉,但交管部门认为违停事实明确

  事发当天,张先生开车去江北,途经大桥南路。路过家乐福对面时,由于朋友带的宠物犬晕车呕吐,不得已停车清理,大约4分钟后离开。事后,张先生接到通知,他因违停被监控探头拍下,需缴纳罚款100元。

  张先生很不解,他清楚地记得,那天他从护城河南路(大桥南路麦当劳南侧一小路)右拐进入大桥南路,根本没看到禁停标志。为了确认,他特意回去看了一圈,发现大桥南路只有南北两端的路口有禁止停车标志,中间路段没有。两张曝光照片也证实了这一点。第一张摄于事发当日9时37分,张先生站在车旁,朋友正在清理汽车后座;第二张摄于9时40分,人已上车,准备离开。从中都看不到禁停标志。

  张先生于是找交管部门申诉,希望撤销处罚,但交管部门坚持认为违停事实明确。

  随后,张先生在西祠胡同“智勇在线”论坛发帖求助。两名版主都认为曝光照片不规范,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去年11月18日,他将南京市交管局机动大队告上了白下法院。今年2月14日,法院立案。

  争议焦点 曝光照片该不该拍到禁停标志

  公安部有此规定,交管称“内部规范,并不强制执行”

  昨天庭审,张先生本人未到庭,“智勇在线”的版主“老马”和“张师爷”是他的代理人。交管局派了法制科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双方都认可停车事实,最大的争议焦点是,曝光照片中是否应出现禁停标志。

  版主“老马”说,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作为取证的图片中,应该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标志指示、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而本案中,两张曝光照片上并没有“能够清晰辨认的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标志指示”,也就是禁停标志,因此这两张照片不能作为处罚依据,请求法院撤销交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交管部门回复称,公安部这一文件属于推荐性规范,并非强制性规范,也就是说并不强制执行,而且,该文件对内不对外,行政相对人拿它来质疑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缺乏法律依据。

  庭审中,交管部门明确表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曝光照片可以不拍摄禁令标志。

  现场探访 有个禁停标志,注意点应该能看到

  从护城河南路右拐进入大桥南路,是否真的看不到禁停标志?

  庭审结束后,记者前去探访。

  从中山北路由南向北,到达大桥南路路口时,有一块清晰的禁停标志;继续往北,第一个岔路口即护城河南路路口无标志;继续往北,接连三个路口都无标志。

  但是由北向南方向,在大桥南路国美电器旁是有一个禁停标志的,该标志跟护城河南路路口仅隔一条马路,从护城河南路右拐进入大桥南路时,稍微注意一下应该可以看到。但是昨天庭审中,双方都没有提到这块禁停标志。

  交警部门认为,禁停标志、单行线标志肯定都是在道路两端,开车人经过某路段时,有义务看清这段路是否有这些标志。也有车友支持交警。“我上网看过张先生的帖子,他的车停在快车道上,前面就是斑马线,快车道不准停车是明确规定,根本不需要禁停标志或黄线提醒,这是常识问题。”车友郭先生说。

  点评

  禁停标志应该尽可能让人看到

  曝光照片之争,归根到底,其实争的是禁停标志的设立是否规范。版主“老马”说,南京好多路只在两端设禁停标志,中间的岔道不设,不熟悉路况的车友,如果从岔道驶入,绝对会中招。一位赶来旁听的车友认为,交管部门只要多竖几块牌子,或是在禁停路段划线,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昨天下午,“智勇在线”主持人智勇也在关注此案。智勇认为,设立禁令标志的根本目的不是罚款,而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交管部门有责任尽可能地让开车人看到标志,那种“只要两端路口有标志,不管你有没有看到”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刚刚划定单行线时,交管部门也是这种逻辑,只进行公告,不管你有没看到都视为应受约束,后来随着观念的改变,每个单行线路口都有了标志,希望禁停管制这块不要走回头路。”智勇说。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法官表示,将在实地调查、合议庭合议后作出判决。版主“老马”和“张师爷”代表张先生表态说,打这个官司不是为了100块钱,而是希望通过此案,敦促交管部门完善道路禁令标志以及违停处罚的取证程序。(实习生 眭一正 记者 陈珊珊)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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