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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开无证诊所 将肠炎病人治出心脏病领缓刑

2012年03月31日 15:2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妇科女医生刘某开无证诊所看病,在对一个被她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的病人输液过程中,该病人因冠心病急性发作猝死。昨(30日)悉,(武汉)青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刘某3年缓刑。

  48岁的刘某是天门人。2006年7月,她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是临床,执业范围是妇产科。2007年底,刘某来到青山区厂前街基建村,虽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其租住房屋内开诊所。2008年11月12日,青山区卫生局曾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2009年7月7日下午18时许,杨某在洪山区馨园老年公寓的寓所内出现腹泻症状,刘某并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就将其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输点滴后离开。一小时后,因为输液过程中出现漏管,刘某仍没有检查,继续配药、输液后离开。晚上23时许,杨某冠心病急性发作,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对杨某的死亡原因存在分歧和争议,刘某与杨某家属一直难达成调解协议,此后,刘某先后三次被警方和检方取保候审。去年11月份,青山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批准对其正式逮捕。

  经司法鉴定,杨某因患冠心病致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而刘某在诊治中,诊断及治疗错误,客观上导致延误了杨某病情的正确诊断和治疗,与杨某之死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后经协商调解,刘某赔偿给杨某亲属5万元。青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对就诊人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万勤 通讯员 吴声 实习生 谢娟)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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