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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两名中学领导吃回扣被校方通报

2012年04月2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28日电(王红岗)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检察院对外通报,农四师某团中学两名校领导,在订购教辅资料过程中,不断吃回扣,使学生负担加重,近日检察机关对两人进行刑事处罚,教育部门对两人行为予以通报。

  据介绍,2011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宁垦区检察院查处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案件是由学校订购教辅资料引发的。兵团农四师某团中学原校长王某、副校长路某在订购教辅资料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教辅经销商黄某给予回扣,归个人所有。最终,三人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经查,王某、路某在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多次在,伊宁市黄某开的教育资料书店,给学生购买辅导资料,从2008年之案发,两年多时间,王某、路某先后购买教辅资料数次。两人吃回扣近数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某、路某在购销教辅资料经济过程中,收受回扣其行为己违反了国家规定,同时将帐外暗中收受的回扣未交到学校财务,而是用于自己的生活开支,已然符合“归个人所有”。所以,本案中涉及的王某和路某的行为已符合经济往来中的受贿罪,法院按照相应刑法予以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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